关于实施2011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2011-10-01 17:06

2011101

 

        为体现国家对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他们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现就实施2011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自费留学人员较集中的美国等29个国家实施,南非今年有3个申请名额。奖励对象为博士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年龄40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的自费在读博士生,奖励金额为6000美元/人。曾获得该奖学金、曾享受或正在享受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派出,以及已获国内外第一博士学位的人员不予奖励。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网上公示,择优推荐,国内终审”程序进行。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未经驻外使(领)馆或教育处(组)网站公示的人选,国内不予终审。

  二、按照《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规定,我组负责受理奖学金的受理和初审工作。具体受理时间自即日起到10月25日受理申请材料。我组地址如下:

  Education Section, Chinese Embassy in SA

  225 Athlone Street, Arcadia 0083, Pretoria

  Tel: 012 431 6566

  E-mail: edu_za@163.com

  申请材料请使用快递或邮局Fast Mail邮寄。

  我组在11月初将推荐人选名单经网站公示后报回国内。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国内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获奖结果经教育部批准后公布。

  三、申请人应填写《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2011年)并按照要求准备有关申报材料,申请材料寄送一式两份。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指南、《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2011年)及专业名称及类码表(2011年)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下载,网址为:www.csc.edu.cn

  驻南非使馆教育组

  201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