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办法
2010-02-17 14:11

 孔子学院奖学金由孔子学院总部设立,旨在鼓励世界各国学生、汉语教师来华学习和研究汉语言文化。

一、 颁发对象

1、各国孔子学院(课堂)的优秀学员;

2、在海外从事或计划从事汉语教学的教师及致力于中国汉语文化传播的人士;

3、参加国家汉办主办的各类汉语考试且成绩优异者;

4汉语桥世界大学生、中学生、留学生等中文比赛优秀参赛选手;

5、符合孔子学院总部特定协议规定条件的人士。

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二、奖学金类别及相应申请资格要求

1、进修奖学金

奖学金期限分为一学期和一学年。申请人原则上应具备一定汉语基础,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奖学金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奖学金:期限2学年。申请人应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支持专业

2010年度孔子学院奖学金支持的专业包括文学类、教育学类、历史学类和中医中药类。

四、奖学金内容、标准

1、免学费、住宿费、门诊医疗费

2、按月发给奖学金生活费,标准为:

a. 进修生:1400

b.硕士研究生:1700

3、 发给一次性安置费,标准为:

a. 在华学习时间满一学年(含)的:1500

b. 在华学习时间在一学期(含)以上但不满一学年的:1000

4、 提供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

五、推荐机构

申请者可经由如下推荐机构提交申请:

1、驻各国的中国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

2、各孔子学院;

3、各奖学金接收院校;

4、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指定的其他机构。

详见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http://cis.chinese.cn

六、申请及评审

1、申请者登陆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http://cis.chinese.cn,建立个人帐号,在线填写申请表,打印、签字后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于331前提交至推荐机构;

2、推荐机构择优将申请材料递交至所申请接收院校,由接收院校进行初审。接收院校于430前将初审结果提交至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将择优授予孔子学院奖学金;

3、申请者可通过个人帐户在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随时查询申请进程及录取结果。

七、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按如下要求提交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1、《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表》:此表需登陆孔子学院奖学金网站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报送;

2、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3、申请陈述:包含申请人汉语学习背景、来华学习计划及目标等,不少于200字,用中文或英文打印并签字。申请攻读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者请详述来华学习和研究计划;

4、汉语水平证明:申请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奖学金须提交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单复印件;

5、学历证明和成绩单:须由所在学校教务单位直接出具并加盖公章。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申请攻读学位者,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八、录取

1、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在2010531前将奖学金授予结果通知推荐机构和接收院校。

2、奖学金接收院校将录取通知书和奖学金证书统一寄送申请者。

九、报到

奖学金获得者须按接收院校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法按期报到者,奖学金资格原则上不予保留。

十、联系方式

国家汉办 重大项目与交流处

传真:86-10-58595957

网址:http://www.hanban.org

http://cis.chinese.cn

电邮:scholarships@hanban.org